在天津,四胎属于超生,虽然其父母在备齐相关材料之后可以为孩子办理上户,但是需要提前交纳罚款,罚款金额在2-50万元不等,主要是根据夫妻上年度总收入作为标准征收的。另外,天津超生四胎虽然可以按照相应规定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但是不能领生育津贴。
天津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会根据天津市的人口状况、资源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因此对于天津市内的居民来说,生育第四个孩子的具体规定可能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下面是天津市超生四胎的规定,可以简单了解下。
在天津,超生四胎其父母可以到所属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咨询相关人员,不同情况下应该要提供什么样的相关材料,后面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就可以依法办理户口了。如果还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应先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四胎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在天津,符合再生育条件未取得生育证,上年度总收入的30%作为罚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生四个孩子目前不能申请相关补贴。在天津,超生四胎不能领生育津贴,这也反映了天津政府在实施生育政策时的一定趋严倾向,主要出于控制人口数量增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
天津对于第四胎的生育费用,不再由生育保险予以报销。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有的家庭认为多子多福,因此生了三胎后仍旧会选择继续生育。但不少人对于超生四胎的罚款、上户、报销等相关规定不太了解,特此下面整理了热门城市超生四胎规定,可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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