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南宁的外地人来讲,应在在南宁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还必须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在办理报销业务时,应备齐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出生证明》等原始材料。另外,南宁外地人生子报销比例在50%-90%不等,线下、线上均可办理。
南宁外地户口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了组合的生育保险费用期间怀孕生育,或者是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等相应的费用、符合我国计划生育的相关法规等,都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生子费用的。孕事通对此进行了整理,如下:
南宁女职工分娩前应先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分娩后凭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在南宁,医疗费用报销包括孕前检查、产前检查、分娩、产后观察和护理、剖宫产手术等医疗费用的报销。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在南宁,分娩后女职工应备齐各项资料,并填写《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报表》,将资料和表格送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审核,并办理费用结算, 基金结算科根据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提供的拨款表,定期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除了线下报销之外,南宁医疗保障局还开通了线上报销渠道,孕事通整理了线上报销具体方法,如下:
目前,有不少地方都开始推出异地生子报销政策,为生育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不过不同城市对于异地生孩子的报销要求、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会有差异,特此,孕事通对一些热门城市异地生子报销规定进行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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