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超生四胎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夫妻双方在给孩子上户口之前会受到行政处罚,即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标准因人而异,实际金额不能低于5000元,且最高可达50万元。同时,由于超生四胎不符合国家出台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当事人不能享有福利,比如使用生育险报销生育费用、领取生育津贴等等。
长春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会根据长春市的人口状况、资源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因此对于长春市内的居民来说,生育第四个孩子的具体规定可能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下面是长春市超生四胎的规定,可以简单了解下。
在长春,超生四胎上户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户口登记。
长春超生四胎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费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对仍不缴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长春超生四胎没有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有补助,目前国家的生育政策是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超生四胎要领取补助,需要有相关政策规定依据才行。
根据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险政策,长春超生四胎不可以报销医疗保险,因为超生四胎违法了计划生育政策,而只要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所以所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都由当事人自负。
有的家庭认为多子多福,因此生了三胎后仍旧会选择继续生育。但不少人对于超生四胎的罚款、上户、报销等相关规定不太了解,特此下面整理了热门城市超生四胎规定,可点击查看。
太原 | 郑州 | 合肥 |
武汉 | 南昌 | 长沙 |
哈尔滨 | 长春 | 沈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