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新生儿办理入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有户口人员等,并且还需要提供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婴儿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等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备齐材料之后,即刻前往常住地派出所办理上户。
孩子是一个家庭美好的未来,所以很多家庭从孩子一出生便给予了孩子许多的关怀,比如孩子一出生就需要父母去办理各种手续,上户口就是最重要的一项。根据孕事通的了解,在湖南,不同城市给三胎新生儿办理上户的政策有异。
在长沙,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在1个月内,按照落户原则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出生后,未在1个月内申报登记,但申报登记时未满3周岁的,仍按“出生登记”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时年满3周岁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在岳阳,新生儿出生后,未在1个月内申报登记,但申报登记时未满3周岁的,仍按“出生登记”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时年满3周岁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外国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随另一方登记户口。女士官婴儿也可以在女士官部队驻地登记户口。
在郴州,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户主应在1个月内,按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的落户原则,申报出生登。新生儿(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户口登记,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在湘潭,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在株洲,新生儿(含违法生育)户口登记,原则上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在同一设区市内,新生儿的父母,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申报户口登记。
新生儿通常是指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在每个新生儿出生不久之后就需要办理户口。但是,不少家长对于对于三胎新生儿上户需要的材料、办理手续、流程以及时限不是很清楚。孕事通为大家整理了湖南三胎新生儿上户口攻略,可供参考。
序号 | 入户指南 | 具体内容 |
1 | 证件材料 | 1、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5、不同情形提交相应材料。 |
2 | 时间限制 | 1、出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2、因特殊情况,出生婴儿不能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
3 | 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提交申请→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
近期,东北及中部热门省市相继出台了新的三胎新生儿入户政策,其中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湖北等地。因此,对于准备在这些城市给三胎宝宝上户的家庭来说,了解政策新规定并准备好如何入户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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