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对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并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即使是外地人,也能在生子之后使用生育险报销相关费用。在办理报销时,应提供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报销比例一般在80%,并且线上、线下均可受理。
长春市的外地人员如果生育也是可以报销大部分的费用的,但需要满足相应条件,即在长春市购买超过一年的生育保险,并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如果女职工不清楚报销事宜,可参考孕事通整理的以下内容。
长春报生育保险需要以下材料: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等,委托代领报销的还用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或新生儿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可报销生育医疗费。
长春外地人生子可在现场使用医保报销。由单位承办人统一办理,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办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之后符合规定的支付项目金额由经办机构支付单位,由单位支付参保职工。
除了线下报销之外,长春医疗保障局还开通了线上报销渠道,孕事通整理了线上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目前,有不少地方都开始推出异地生子报销政策,为生育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不过不同城市对于异地生孩子的报销要求、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会有差异,特此,孕事通对一些热门城市异地生子报销规定进行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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